旅馆业工作人员对住宿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应当如何处罚
旅馆业是为过往旅客提供住宿条件以及其他生活服务的行业。对住宿旅客进行登记,是旅馆业管理工作的基本内容,也是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有效手段。根据《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规定,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登记。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按规定的项目如实登记。接待境外旅客住宿,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公安机关报送住宿登记表。实践中,一些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单纯追求经济利益,不认真履行安全防范责任,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使犯罪分子能够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因此,强化旅馆业工作人员的责任,加强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旅客住宿登记的管理,是保障社会治安稳定的重要手段。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中规定,旅馆业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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