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古迹司(世界文化遗产司)
负责人:
司长:邓超
副司长、二级巡视员:张磊
副司长:肖莉(女)、李维宇(挂职)
主要职责:
协调、指导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和重大项目的规划编制与实施工作;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工作;承办确定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审核工作;承担文物保护有关审核、审批事务及资质、资格认定管理工作;承担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和保护管理监督的相关工作。
协同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司局负责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协同国家林草局有关司局审核世界文化和自然混合遗产申报;参与风景名胜区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资源管理处(010)5679 2302
(010)5679 2133
文物建筑处(010)5679 2174
石窟石刻处(010)5679 2075
世界遗产处(010)5679 2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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