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私家车已经普遍流行,成为人们出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我们出行的过程中,肯定会携带一些属于自己的随身物品,或者走亲访友之后携带一部分例如西瓜,蔬菜之类的物品,那么在我们享受车辆在出行上带来的便利的同时,应该如何界定那些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甚至带来交通安全隐患呢?
人货混装的界定标准
人货混装是指在火车的车厢内装进了人,或者在客车的车厢内装进了过量的货物。具体的标准是:物品只能放在后备箱或者车顶的行李架里面,物品不要高于车窗,不能遮挡后视镜视线;不能将座椅拆解;车顶行李架放置的物品高度不得超过0.5米,载客汽车在车内的行李架放置物品从地面高度算起不能超过4米。
近期,在网络上很多人因为开自家私家车装载物品被交警处罚的视频引发热议,那么如何确定自己是否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呢?
案例一
2023年春节,王某回家探亲,将家中的几块蜡制品、蔬菜装进自家轿车的后备箱,在返程的过程中被交警拦下,以人货混装为由,处罚款200。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 客运机动车不得违规载货,并不是不允许载货。第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是,客运火车除了在外部的行李架以及内部的行李箱之外载货是不可以的,内部的行李箱显然就是后备箱,载货是可以的,所以在本次案例当中,王某某的行为并不能构成法律规定的人货混装,交警并不能对此作出处罚。
案例二
2023年春节前夕,王某某准备回家过年,将提前准备的年货塞满了后备箱已经车后座,因害怕过年高峰期堵车,又在副驾驶位放了三箱矿泉水,后因车祸混装,被交警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王某某将年货塞满了车厢内,严重的遮挡了后视镜视线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处罚。

提高防范意识势在必行

近些年,人们在享受车辆带来的便利的同时,很大程度上忽略了安全的保障。从视频中我们不难看到,因为人货混装所带来的严重后果。在日常生活中提高防范意识已是势在必行。
提升自我防范意识是基本要求
作为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生命是自己的,我们在享受生活带来的便利时,应当要求自己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切不可以图一时方便或者因一时的疏忽大意,导致不可挽回的后果发生。
提高执法力度是重要保障
首先,我们要明白一点,交警对于人货混装,处罚并不是目的,目的是教育,提高当事人的安全意识,保障安全出行。交警部门在对被处罚人进行处罚的同时,应当说明处罚理由,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不能一罚了之。
公职律师提醒

保障安全出行,不仅仅是国家执法部门的义务,亦是我们作为社会运行的参与者的责任。网络各种视频的疯传,也引发的各种各样的热议,有质疑交警部门执法的不规范,也有指出被处罚人存在的过错。不论何种情况之下,我们应当以法律规定、以客观的视角去理解一件事情,从事件和实践中提升自我出行的安全意识,共同维护出行安全。
相关法律条文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 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2米;
(二)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
(三)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两轮摩托车载物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三轮摩托车载物宽度不得超过车身。
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载货。载客汽车行李架载货,从车顶起高度不得超过0.5米,从地面起高度不得超过4米。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编辑|王艺
来源|文:一监区、政策法规(信访)科;图:来源于网络,如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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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2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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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公职律师说法】私家车化身“大货车”,人货混装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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