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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轴线景点要确定合理游客承载量

  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昨天召开,会议听取《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其中提到,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区域分为遗产区、缓冲区等,中轴线区域向社会开放的遗产构成要素应当确定合理的游客承载量,采取预约或者适时限流、分流等措施,降低旅游活动对遗产的负面影响。制定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相关的景观视廊名录,划定重点管控区域,严格管控建筑高度、建筑体量、建筑色彩、第五立面形式等。此外,任何人都有权制止、举报破坏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的行为等。   完善保护措施方面,《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提到,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区域分为遗产区、缓冲区等,具体范围和管理要求由《北京中轴线保护管理规划》确定。除必要的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园林绿化设施以及按照保护规划进行风貌恢复建设外,遗产区内不得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活动。进行必要的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园林绿化设施以及按照保护规划进行风貌恢复建设的,应当严格保护历史格局和传统风貌。在遗产区、缓冲区内进行建设活动的,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审批时,应当征求文物部门意见。   《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提出,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对象按照下列要求和措施实施保护:   对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区域内的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按照文物保护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格保护;   严格保护遗产区内历史道路、广场的空间尺度、平面布局,体现代表北京中轴线核心遗产价值的规划建设理念;其东、西两侧的建筑界面应当完整、连续,位置和风貌应当符合北京中轴线不同段落历史形成的各具特色的传统风貌;   对遗产构成要素中的遗址通过地面标识等手法提示文物历史位置或展示历史信息,原则上不得在原址重建;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原址重建的,应当依法履行审批程序;   保持宫城、皇城、内城、外城四重城廓的平面空间结构,采取多种方式展示或者勾勒城址轮廓,强化老城历史格局;保持依中轴对称展开的历史街巷(含胡同)的肌理走向、现存的传统空间尺度和特色风貌;充分保护和展示老城内对称分布的城市标志物或标志性建筑群的历史遗存,加强对已消失标志物的文化展示;   保证景观视廊内视线通畅与景观协调,维护平缓开阔的城市空间形态,突出北京中轴线的空间统领地位;制定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相关的景观视廊名录,划定重点管控区域,严格管控建筑高度、建筑体量、建筑色彩、第五立面形式等;   保护和恢复与北京中轴线形成和发展密切相关的历史河湖水系和水文化遗产,保持历史河湖水系的位置、形态、堤岸形式等,合理控制桥、闸等水文化遗产的使用强度;   保护作为北京中轴线重要背景环境的历史文化街区和成片平房区的城市肌理、传统风貌、历史功能,推动其有机更新;   严格保护古树名木,不得擅自砍伐、移植,保持和延续历史街巷(含胡同)绿化和院落绿化,突出绿树掩映的传统城市特色;   加强对体现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调查和认定,推动其活态传承、融入生产生活、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加强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区域内老字号原址、原貌保护。   核心   明确保护对象   对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对象实行整体保护   目前,北京中轴线的立法、申遗文本的编撰和专项保护规划的制定工作正在同步推进,中轴线如何保护?《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提出,本市对下列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对象实行整体保护:   遗产构成要素,包括分布于钟鼓楼到永定门的传统城市轴线之上以及紧邻其左右两侧、富有层次和秩序性的一系列建筑群、历史道路、桥梁及其遗址;   遗产环境构成要素,包括以北京中轴线为骨架对称展开的历史城廓、历史街巷、城市标志物或标志性建筑群,依托北京中轴线标志性建筑构成的重要景观视廊,烘托北京中轴线核心地位的北京老城平缓开阔的空间形态,与北京中轴线形成和发展密切相关的历史河湖水系和水文化遗产,作为北京中轴线重要背景环境的历史文化街区和成片平房区、古树名木等;   在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且与其所承载价值直接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鼓励公众参与   对保护中轴线文化遗产有突出贡献者应奖励   《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鼓励公众参与,明确任何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都有保护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的责任和义务,并有权制止、举报破坏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的行为。   此外,鼓励和支持公众参与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等相关活动。对保护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做出突出贡献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市人民政府和遗产地区人民政府应当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加强传承利用   对中轴线景区采取预约或者适时限流等措施   传承利用方面,《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第二十三条明确,市、区文化和旅游部门应当会同文物、交通等部门采取措施,统筹遗产发展和旅游资源开发,控制游览接待规模,合理调整和改善交通组织,优化旅游环境,提升旅游品质,丰富旅游产品,促进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和旅游融合发展。   向社会开放的遗产构成要素各所有权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应当确定合理的游客承载量,采取预约或者适时限流、分流等措施,降低旅游活动对遗产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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