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联合开展长江河道采砂综合整治行动
3月15日,记者从水利部获悉,水利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于3月11日联合下发通知,从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在长江干流河道及通江支流、湖泊开展长江河道采砂综合整治行动。
本次行动由水利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牵头组织,沿江各省(直辖市)水利、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具体实施。行动目的是压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规范长江河道采砂管理,严格案件查处,严厉打击非法采、运砂行为,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切实维护长江河道采砂管理秩序,坚决防止非法采砂反弹,确保长江防洪、供水、通航和生态安全。
通知要求水利、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并建立信息沟通、案件移送、联合执法等制度,推动部门间采砂管理合作机制向基层延伸。强化省际间协同配合和联防联控,交界水域相关地区要完善采砂管理合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坚决防止非法采砂反弹。同时,水利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将组成督导组,对综合整治行动进行督导,确保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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