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的关系
在森林旅游事业中,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三足鼎立。虽然三者都可开展森林旅游,但是它们的建设目标、旅游目的有所不同,各有侧重点。自然保护区以原生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保护为目标,旅游是为了公共教育,树立保护意识,并且创收以解决保护区建设所需资金的不足。风景名胜区以旅游为目标,更重视审美观赏、自然和人文遗产旅游。森林公园也以旅游为目标,更重视森林生态环境体验、森林保健游憩。保护则是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建设前提,为了更好地、可持续地开展旅游。
由此可见,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风景名胜区都对保护我国自然环境和生物多样性做出巨大贡献。它们三者之间相辅相成,各有优势。从管理目标看,自然保护区以绝对保护为主,保护动植物的栖息地、生态系统和动植物种群尽可能小地受到外界的侵扰,保持遗传资源的进化演替,保持现有的生态进化过程,承担的保护任务最重,而森林公园和风景名胜区以保护和开发旅游并重,保护具有特色的自然景观,维持历史、文化遗迹的风貌,维持现有自然资源、生物群落及物种的自然状态,提供游憩、科普教育的机会;从保护对象看,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对象的价值为具有典型性、珍惜性和代表性的动植物,科学意义较大,而森林公园和风景名胜区则融自然、社会及人文景观于一体,保护对象的价值为具有基础性、普遍性,美学价值高的动植物;从经营目的看,自然保护区以科学研究、驯化、繁殖野生动植物为主要目的,而森林公园则以游憩或旅游,自然、文化知识的教育与普及为目的;从管理要求看,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必须由各级人民政府批准建立,需解决机构、编制和经费等问题,审批程序复杂,而森林公园是由各级政府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立,机构和人员是在部门内部调配,建立、审批的灵活性强。
就森林公园性质而言,发展森林旅游是以保护和持续利用森林自然景观为前提,因此,它属于广义自然保护区范畴。不仅如此,我国众多的风景名胜区中也有许多是以自然景观为主体,如黄山、黄果树瀑布等。有些风景名胜区虽然包含了相当多的人文社会成分,但也包含了明显的自然背景,如西双版纳风景名胜区等。上述这些风景名胜区也属于广义自然保护区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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